青海风电光伏获全额消纳保障 首批试点启动企业申报

新能源产业
所属地区:青海 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19日
国家政策持续发力清洁能源转型,多项举措为新能源项目创造稳定收益预期,显著提升产业招商引资吸引力。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与市场化交易协同机制,重点保障太阳能、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,为能源结构优化提供制度性保障。
一、政策设计建立双重保障机制
《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》明确构建"优先发电+市场化交易"双轨体系。首批试点的内蒙古、青海、甘肃三省区已制定实施细则,要求电网企业根据区域资源禀赋,足额预留风电、太阳能及生物质能发电空间。制度设计包含技术型保障措施:对于波动性清洁能源,通过配套储能设施建设与跨省电力互济提升并网可靠性;对于热电联产机组等可调节电源,实施负荷匹配调度机制。该框架既保障民生用电安全,又为清洁能源投资创造可预期政策环境。
二、试点区域实施差异化配额管理
内蒙古重点针对风光大基地项目建立资源评估数据库,将风速6米/秒以上、日照1500小时以上区域纳入优先保障序列;青海依据光伏产业聚集特性,对海南、海西两州单独核定年度发电配额;甘肃则强化生物质能与风光发电协同调度,要求新建农业废弃物发电项目必须配置储能调峰单元。三省均设立技术准入门槛,要求申报企业提供气象数据验证报告、电网接入方案及污染控制承诺书,确保优先发电资源科学分配。
三、企业申报聚焦技术合规性审查
目前试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已启动材料征集,重点审核四类核心指标:一是项目立项与土地规划许可一致性证明;二是并网技术方案符合GB/T19963国家标准情况;三是发电效率第三方检测报告;四是环保设备验收文件。内蒙古达茂旗风电集群、青海共和光伏产业园、甘肃武威生物质电厂等23个项目率先通过初筛。技术评估特别关注功率预测系统精度,要求短期预测误差需低于15%,该指标将直接影响调度优先级排序。
四、机制衔接促进绿证碳市场联动
优先发电制度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形成政策耦合。根据配套规则,纳入保障性消纳的清洁能源项目自动获得绿证申领资格,其超额发电量可通过电力现货市场竞价交易。新疆、宁夏等地已开展试点衔接,风光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取环境收益溢价,预计度电附加收益提升0.02-0.05元。碳市场扩容后,该类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有望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,实现环境权益资产多重转化。
政策实施形成良性循环机制:优先发电制度降低清洁能源投资不确定性,吸引设备制造、系统集成企业入驻产业园区;市场化交易促进技术创新,推动度电成本持续下降。随着第二批试点省份方案研究启动,该模式将为全国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可复制管理范式,加速能源结构深度转型进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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